一份BOM同时向几家询价,可以扩大资料核对范围;正式采购分配仍应回到同一份总需求。给三家各发了100颗的询价,不等于项目新增了300颗需求。
一条总需求,下面挂分配明细
先保留业务日期、需求版本和稳定行号,再记录供货方、分配数量、确认状态以及依据。不要把各家的询价副本重新拼成总需求表,否则同一项目数量很容易被重复计入。
下面用假设的100颗演示分配关系:A方已确认30颗、B方已确认40颗,剩余30颗未分配。另有C方正在核对的50颗,只是询价中的覆盖数量,不能和前面的70颗直接相加当作已采购120颗。

图片来源:本稿原创解释图(非实拍)
示例数量和供货方字母均为演示,不对应实际客户、订单或货源。
记录层次 | 数量含义 | 核对重点 |
|---|---|---|
总需求 | 本次确认需要多少 | 范围、版本、单位 |
已确认分配 | 由哪一方承担多少 | 对应依据、状态和数量 |
未分配 | 尚未落实的需求 | 不得重复算作新增需求 |
询价中 | 仍在了解条件的范围 | 不自动转为已分配或已下单 |
完整型号也要跟着分配记录走
例如,清单包含TI的SN74HC595N移位寄存器和SN74HC08DR与门时,应各自保留完整订购型号、需求行与分配明细。这两个型号在2026年10月30日的活库公开页面有展示,原厂资料分别说明其器件身份;这里不把它们归成同一种物料。
产品页可用于核对身份资料,展示数量不作为本次实物可供、价格或交期的承诺。是否分配给某一货源,还要核该行的实际批次与采购条件。
变更时调整分配,不覆盖历史
某一方减少数量时,先确认影响哪一条分配记录,再调整未分配范围,并保留前后版本。已经形成的订单或其他约定,另按实际流程处理;表格改数不能代替业务确认。
可结合同料号多行核对方法检查源需求,再在活库BOM配单入口说明本次仍需核对的行和数量。
FAQ
向三家各询100颗,项目需求就变成300颗了吗?
没有。询价范围与总需求分开,已确认分配量应回到同一业务范围、版本和单位核对。
供货方回复了数量,就能自动记为已下单吗?
不能。需按实际确认依据记录状态,询价、分配和下单分别处理,保留未落实部分。